聽說某男被甩了,原因是「沒有未來」。
同樣的理由,大五時也傳聞學姊們這麼說,因為和學長們在一起沒有未來,所以分手了。
那時候學長姊一個班可是有5-6對班對的啊!
如今似乎僅剩一對,而那一對是公費生(不確定是否都是,但確定學長是公費)。
那時候大家感嘆時勢,感嘆大環境惡劣,彷彿這個理由說得通,任何人都必須無奈地接受。
常常聽女方覺得在一起「沒有未來」,所以向對方提出分手;
有沒有男方覺得和女方在一起「沒有未來」所以分手的呢?
恐怕是沒有吧。
男女平等也好、兩性平等也好,其實很多時候只是口號。
說出「沒有未來」的妳,又有什麼資格能讓對方覺得跟妳在一起是「有未來」的呢?
或者是,嫌棄對方找不到工作、或是薪水太低的妳,有工作?有高薪嗎?
「未來」不是單靠一方就能決定「有」或「無」,
「未來」是共同創造的,每個人都有「未來」,都得決定自己的「未來」,
而「未來」之所以為「未來」,這字面上就很明白的告訴你,
因為它「尚未來到」,所以你憑什麼預知別人「沒有未來」?
又憑什麼以這種虛幻的理由(因為還沒發生的事被甩,不是很虛幻嗎?)甩掉一個真心待你的人?
既然你知道會因為他的科系、他的工作、他的薪水讓你感到「沒有未來」,
那麼當初何必要在一起呢?這豈不是很可笑?
如果知道會因為這種莫名奇妙的理由而分開,那麼為什麼要開始?
何不一開始就跟「有未來」的人在一起?
我想你們都有預知能力,找個「有未來」的人應該不難吧?
事實上,我認為這根本不算理由,而是個自私的爛藉口。
因為你只想到他的薪水能不能養活你,
而沒有想過「你們」要如何攜手突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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