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中同學為爭取沒有體育課仍可穿短褲權利,全校利用手機簡訊串聯發起抗爭。 (記者黃文鍠攝) |
抗議教官管理穿著不合理
〔記者黃文鍠、林曉雲、陳怡靜/綜合報導〕為爭取「制服發聲權」,台南女中全校同學在十五日上演「脫褲抗議」活動!當天升旗典禮時,事先以簡訊串聯的兩千多位同學,有八成在操場上集體脫下長褲,改以預先穿在長褲內的短褲亮相,整個過程雖然只有短短幾分鐘,但同學們「團結一致」的行為,讓師長大吃一驚。
這場台南女中創校以來最大的抗議行動,起因是這學期剛剛調到學校服務、擔任身教組長的陳姓教官,到校後嚴格管理學生穿著,引發反彈。
學生透露,陳姓組長到任後,嚴格執行「運動外套須拉到制服第二顆鈕釦」、「只有體育課才能穿短褲」等規定,即使同學拿出校規據理抗爭,但陳組長不為所動,仍堅持登記違規同學。
朝會時當校長面一起脫褲
學生不滿情緒快速蔓延,有人甚至將偶像歌手周杰倫的歌曲「說好的『幸福』呢」改編成「說好的『短褲』呢」,張貼在學校廁所內,透過改編歌詞表達不滿。
由於情況沒有改善,同學們在上星期私下串聯,分別透過發簡訊、架設「南女短褲幫」官方網站傳遞訊息,在三月十五日升旗時,先依照規定穿著長袖衣褲的冬季制服出席,升旗結束校長準備致詞時,突然一起脫下長褲,露出預先穿在裡面的短褲。
校方事後立即召開會議回應學生訴求,校長鄒春選表示,校方充分尊重學生訴求,決定即日起讓學生在不影響觀瞻情況下,自行決定穿著長褲或短褲,並召開校務會議訂出校服穿著規定。
據了解,學生「脫褲抗議」當天,校方事前已經得知風聲,已請陳組長避開升旗尷尬場面,參加升旗的兩千多人中,有八成同學「共襄盛舉」。
學生事後提出包括「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以及「校服和班服的搭配應該符合人性,並尊重身體自主權」等訴求。
爭取沒體育課也能穿短褲
鄒春選強調,學校將在明天召開班聯會,三月底召開身輔規範會議,學期末再將結論送交校務會議研議,找出最合乎最大公約數的方式。
引起軒然大波的陳姓組長昨天公出,並未到校;主任教官王世勇表示,台南女中絕大多數都是女學生,在安全規範上要求比較嚴格。事發後,陳姓組長表示,將尊重學生訴求,也會改進取締方式。
人本教育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直呼:「這些學生太厲害,有創意的集體意志呈現,很清楚表現自己對服裝的看法!」
馮喬蘭表示:「兩千多名學生選擇校方召集的升旗時間抗議,是一種在被動空間下的主動意識表態。」
馮喬蘭強調,雖然事發在台南女中,但其他學校也該注意,服裝或髮禁的規定是否已侵害到學生自由。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羅清水表示,對台南女中學生抗議一事尚無所悉,須作進一步了解,才能知道學校管理是否恰當。
依教育部訂頒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個別差異等,在服裝儀容部分,學校應與師生共同討論管理規定,且在實施時保有彈性,例如天氣變冷可加外套等。
說好的短褲呢?
南女人實在太有guts了,可惜沒能看到集體行動的畫面,不然一定很壯觀!
雖然我不是南女人,但是看到這則新聞和改編的歌我都感動的要哭了。
『難道說穿著制服就能上台清交成』?我想這答案很明顯,
那麼又是為了什麼要穿制服?
方便集權統治者管理、整齊、愛校精神…
好,依規定穿了制服之後呢?
拉鏈要拉到哪、穿制服不能搭運動外套、有體育課要自己帶運動服來換…
零零總總的規定與要求,意義又何在?
這讓我不禁想起國中時因為穿制服+運動短褲+運動外套=偽運動服進校門,
不慎露出白襯衫的一角而被老師抓去拔草。
為什麼不直接穿運動服?
因為那天沒有體育課。
為什麼不穿制服上課?
因為不喜歡穿裙子。
當時性別平等教育法尚未頒佈(頒佈日期:93/6/23)←我洩露年齡了嗎
所以我被處罰算我活該倒楣,
但性別平等教育法已頒佈,要求女學生穿裙子是違法的!
我衷心希望和我一樣的學妹們不會再因此受罰,
雖然我很懷疑學校是否把這項法規當作一回事,
不過現在就算被罰也有法令可以據理力爭,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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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女學生穿裙子是違法的
性別平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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