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五元換十元與情侶吵架

積了三天的衣服,是該用洗衣機洗了。
但是翻開零錢包卻只有兩個五元,一個五十和一些一元,沒有十元,

法一:去敲隔壁或對面的門,問可不可以換錢。(不認識還是算了吧)
法二:走出戶外,去福利社買東西。(懶)
法三:去汪踢板徵同校的換錢。(徵了,不過想也知道這鬼地方一定徵不到)
法四:去一樓自動販賣機投兩個五元,自以為能換十元。(自以為啊,他還是掉兩個五元給我)


就在我執行法四的時候(不是法事),出了一樓電梯,就看到一對情侶在談判之類的,
女:說完了沒?你到底想怎樣?
男:@#$$%^^&&(很小聲聽不到)
女:我就是不想看到你!

也太尷尬,看起來是女方要分手,男方在挽留。不過也不用這麼公開吧。
而且兩個都很壯碩,我都覺得我多看一眼或多逗留一秒會受波及。

但這也不是我第一次遇到了,上次回宿舍在宿舍門口遇到也是一對男女,
男方表情凝重,看來也是被提分手吧。

不過宿舍門口也不只有火爆場面,偶爾還是有火熱場面,情侶打得火熱的場面= =
不管是什麼場面,可以都請你們私下解決嗎?很不想看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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