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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性平課綱北區公聽會發言稿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我這一年來在教學現場的觀察。
一年級的學生就會用「娘娘腔」、「gay」當作罵人的詞彙,而三年級學生則是用「同性戀」、「人妖」來辱罵他人,但是我問過這些學生,他們都不知道這些詞彙是什麼意思,如果我們不告訴學生這些詞彙正確的意思,難道要放任他們繼續誤用嗎?
我們不能口口聲聲說要教尊重,而不讓學生了解,沒有了解、認識,怎麼談尊重?
學校不是學生獲得資訊的唯一管道,學校不教,學生會透過各種管道學,即使這些資訊不一定是正確的。
學期末,我在五年級利用一堂課的時候談「認識同志」,我發現學生都知道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就是同性戀,但是他們對同性戀還是帶有普遍的刻板印象,有些學生覺得同性戀是變態、是不正常的人。
有人說,五年級教同志教育太早,但是就我這些經驗來看,我覺得五年級教導同志教育,非但不會太早,我還覺得太晚了!一年級、甚至幼稚園就該教了!
所以,我支持性平課綱,希望教育部能夠堅守立場,依法實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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