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投書] 嚴正抗議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性平法附帶決議!

臨時提案

一、鑑於教育部新訂之「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將性別平等教育,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與「同志教育」等納入課程,並預計於民國100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惟相關課程、教材及師資培訓等,皆未完備,引起全國家長憂慮反彈;為避免教材發展未臻成熟,無法建立學生正確之性別觀念,爰建請教育部立即檢討國中小課程綱要之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並且針對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綱要、教材內容以及師資培訓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實施。

(提案人:陳淑慧/鄭金玲/管碧玲 連署人:江義雄/黃志雄/洪秀柱)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回應:
九年一貫教育之七項重大議題,包含: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家政教育、環境教育、生涯發展教育,以及在2008年新增的海洋教育,這些重大議題在相關課程、教材及師資培訓,亦未完備。卻未見立法院諸公質疑其教材成熟度?尤以海洋教育為新興議題,為彌補師資培訓之不足,海洋教育中心以舉辦教師研習的方式,提升現職教師對此議題的認知,同理,亦可透過舉辦性別平等教育之教師研習,提供現職教師了解「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議題,請各立委諸公相信教師專業能力。


二、教育部計畫在100學年度實施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性別平等教育」,但國中、小學生處於從「同性群友期」進入「同性密友期」的階段,此時期的孩子會某種程度的排斥異性,只喜歡與同性交往,表現在外的是會組成同性的小團體,男生會聚集打球或打鬧,女生則會手牽手一同上廁所等行為。如果在此階段教導多元性別教育,可能會讓孩子在「性別認同」及「友伴關係」上造成混淆,誤把密友當作伴侶,在心理上認定自己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討實施多元性別教育的適合階段,應該以孩子的自我性別認同定型之後的階段作為推行多元性別教育的適合階段。

(提案人:鄭金玲/江義雄 連署人:陳淑慧/黃志雄/管碧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回應:
所謂「同性群友期」、「同性密友期」並無理論依據[1],請立委諸公在引用文獻時查明其來源,以免貽笑大方。另外,「性別多元教育」並非要求學生必須將自己貼上任何性傾向的標籤,而是使學生認識不同性傾向、性別氣質的存在,進而使學生能夠做到「尊重異已」,以減少校園「性別霸凌」對寶貴生命造成的危害(例如2000年葉永誌事件[2])。
若是依此邏輯,現行國中、小教育亦不應教導「異性戀」(不宜強化男生愛女生的思維),因為此年齡層的孩子在性別認同上亦未定型,以免學童在心理上誤認為自己是異性戀,請教各立委諸公,此邏輯合理嗎?



三、教育部已出版或將出版的教材「認識同志教育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及「性別好好教」的確有許多高度爭議的內容,如果貿然出版,恐將成為混淆學生性別傾向的幫兇。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視相關出版品,並徵詢真正從事第一線教學工作的國中小老師、宗教團體、各界專家及家長之意見,以期完成成熟的教材發展計畫。

(提案人:鄭金玲/江義雄 連署人:陳淑慧/黃志雄)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回應:
「認識同志教育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及「性別好好教」並非教導學生的「教材」,而是提供教師教學可參考的「教學資源手冊」,使用對象是「教師」,而非「學生」,至於教學資源手冊如何使用?用多少?是否使用?則仰賴教師之專業自主[3]。試問立委諸公是否真正讀過這三本手冊?所謂的「高度爭議內容」是否為特定團體斷章取義,試圖混淆視聽[4]?
試問立委諸公「何謂混淆性別傾向」?性傾向是無法被教導的[5],否則在過去沒有性別平等教育的年代,那些受過異性戀教育,生長於異性戀家庭的同志們,為何仍是同志?為何其性別向沒有被充滿異性戀的環境教導成「異性戀」?
教育部出版品徵詢第一線教師、各領域專家及家長意見,但為何必須徵詢「宗教團體」之意見?部分宗教團體多次於現行法律與其教義不符時,便群起而攻之,企圖改變法律,以符合其教義[6],此次事件亦然。請立委諸公明辨之。


參考資料
[1] 拒絕拷貝「同性密友期」山寨知識
[2] 擁抱玫瑰少年 真實呈現苦澀心聲
[3] 中小學同志教育?還原課綱真貌!
[4] 政治力入侵 同志教育遭抹黑
[5] 公主漫步雲端:變成同志不是容易的事
[6] 如何維護家庭核心價值 ──專訪齊明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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